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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R – Australian Design Rules 澳大利亚设计规则列表

澳大利亚设计规则 (ADR) 是车辆安全、防盗和排放的国家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在澳大利亚新制造的车辆或作为新车或二手车进口并供应至澳大利亚市场的车辆。

**标准原文及下载链接在文末

其总列表经工科生小书架整理翻译如下:

ADR 序号ADR 名称说明章节号
ADR国际接轨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促进自动接受最新版本的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UNECE) 规定,这些规定已在 ADR 中作为替代标准采用,并已被澳大利亚根据 UNECE 1958 “应用”协议。相关章节:/00
ADR 1倒车灯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倒车灯的光度要求,该灯将警告行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车辆即将移动或正在反向移动,并且在黑暗时间将有助于驾驶员在倒车动作中。相关章节:/00
ADR 2侧门闩锁和铰链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指定对侧门保持部件的要求,包括闩锁、铰链和其他支撑装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乘员因撞击而被抛出车辆的可能性。相关章节:/00 /01
ADR 3座椅和座椅锚具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座椅”、其附件组件、其安装和任何安装的头枕的要求,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车辆撞击而作用在“座椅”上的力而造成乘员受伤的可能性。相关章节:/00 /01 /02 /03 /04
ADR 4安全带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安全带的要求,以在撞击条件下约束车辆乘员,促进系紧和正确调整,帮助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保持在他的“座位”上,从而保持对车辆的控制,以及防止在事故情况下弹出。相关章节:/00 /01 /02 /03 /04 /05 /06
ADR 5安全带固定装置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安全带固定装置的要求,以便它们可以充分固定到车辆结构或座椅上,并满足使用中的舒适性要求。相关章节:/00 /01 /02 /03 /04 /05 /06
ADR 6方向指示器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安装在机动车辆或拖车上的装置的要求,当驾驶员操作该装置时,该装置发出改变车辆行驶方向的意图。相关章节:/00
ADR 7液压制动软管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车辆中液压制动软管的性能要求,以便将使用中的故障风险降至最低。相关章节:/00—该标准自 2003 年 12 月 9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要求已纳入 ADR 42/…。
ADR 8安全玻璃材料本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用于机动车辆外部或内部玻璃的材料的性能要求,以确保在正常操作条件下有足够的能见度,将破碎时的遮挡降至最低,并将严重伤害的可能性降至最低人接触到破碎的玻璃材料。相关章节:/00 /01
ADR 9 –未使用。 –
ADR 10转向柱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正面撞击导致“转向柱”对驾驶员造成的挤压或穿透伤害。相关章节:/00 /01 /02
ADR 11内部遮阳板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内部“遮阳板”的要求,以减少内部“遮阳板”和相邻车辆结构的潜在伤害。相关章节:/00
ADR 12视野中的眩光减少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最大限度地减少驾驶员视野中某些表面的眩光。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3 年 12 月 9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ADR 13在 L 组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上安装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本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对除 L 组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上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的安装数量和方式的要求。相关章节:/00
ADR 14后视镜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后视镜的要求,为驾驶员提供清晰且合理无阻碍的后方视野。相关章节:/00 /01 /02
ADR 15挡风玻璃除雾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设备标准的要求,以保持挡风玻璃远离“雾”,以免遮挡驾驶员的“前方”视野。相关章节:/00 /01——本标准自 2003 年 12 月 9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ADR 16挡风玻璃刮水器和清洗器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挡风玻璃雨刷器和清洗器的要求,以确保在恶劣天气下通过挡风玻璃具有合理的能见度。相关章节:/00 /01—该标准自 2003 年 12 月 9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要求已纳入 ADR 42/…。
ADR 17燃油系统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为使用“液体燃料 17相关章节:/00”而不是液化石油气的“燃料系统 17相关章节:/00”指定要求,这将有助于安全操作并降低由于加油操作期间燃料溢出引起的火灾风险或由于影响。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5 年 8 月 2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ADR 18仪表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提供速度计的要求。相关章节:/00 /01 /02 /03
ADR 19在 L 组车辆上安装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对 L 组车辆上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的安装数量和方式的要求。相关章节:/00 /01 /02
ADR 20安全轮辋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指定车轮“轮辋”,以在充气压力快速损失的情况下保持瘪​​胎。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3 年 12 月 9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ADR 21仪表盘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仪表板的要求,以减少其在撞击时对乘员造成伤害的可能性相关章节:/00
ADR 22头枕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头枕”的设计要求,以限制在发生追尾时受伤的严重程度,并确保“头枕”不能调得太低。相关章节:/00
ADR 23乘用车轮胎本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主要为乘用车和其他轻型车辆(包括轻型拖车)设计的新型充气轮胎的要求。相关章节:/00 /01 /02 /03
ADR 24轮胎和轮辋选择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指定适合车辆负载能力、“轮辋”尺寸和速度特性的轮胎和“轮辋”要求。相关章节:/00 /01 /02——该标准自 2003 年 12 月 9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要求已纳入 ADR 42/…。
ADR 25防盗锁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对锁的要求,以防止未经授权使用车辆,并尽量减少在车辆行驶时将转向锁意外调整到防盗位置的可能性。相关章节:/00 /01 /02
ADR 26未使用 
ADR 27未使用 
ADR 28机动车辆的外部噪声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定义机动车产生的外部噪音的限制,以限制机动车对社区噪音的贡献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相关章节:/01—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该标准已被 ADR 83/… 取代,适用于新车。
ADR 29侧门强度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乘用车侧门的强度和刚度要求,可用于乘员出入,以减少因侧面碰撞而侵入乘客舱。相关章节:/00
ADR 30柴油车的烟雾排放控制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柴油燃料车辆的烟雾排放要求,以减少空气污染。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相关章节:/01
ADR 31乘用车制动系统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乘用车的制动系统要求。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6 年 9 月 29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相关章节:/01 /02 /03 /04
ADR 32 –不曾用过 –
ADR 3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系统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确保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正常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制动。相关章节:/00 /01
ADR 34儿童约束锚固装置和儿童约束锚固装置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儿童约束装置”和“儿童约束装置锚配件”的要求,这些要求提供标准“连接夹”的连接,以便“儿童约束装置”可以充分固定到车辆上。它规定了一套标准的配件硬件和可访问性要求,以促进“儿童约束装置”的正确安装和互换性相关章节:/00 /01 /02 /03
ADR 35商用车制动系统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商用机动车辆和大型客车的制动要求,以确保在正常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制动。相关章节:/00 /01 /02 /03 /04 /05 /06
ADR 36重型车辆的废气排放控制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限制重型机动车辆推进发动机的“废气排放”,以减少空气污染。相关章节:/00—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该标准已被 ADR 80/… 取代,适用于新车。
ADR 37轻型车辆排放控制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目的是限制机动车辆的“燃料蒸发排放”和“废气排放”,以减少空气污染,并要求制造新的汽油燃料机动车辆以使用“无铅汽油”运行。相关章节:/00—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该标准已被 ADR 79/… 取代,适用于新车。
ADR 38拖车制动系统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在正常和紧急情况下的制动要求。合规性可以通过道路测试和/或基于“已批准”组件数据的计算来证明。相关章节:/00 /01 /02 /03 /04 /05
ADR 39摩托车的外部噪音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与“摩托车”发出的外部噪声相关的要求,以限制这些车辆对社区噪声的贡献。相关章节:/00—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该标准已被 ADR 83/… 取代,适用于新车。
ADR 40 –不曾用过 –
ADR 41 – 无铅汽油强制操作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要求制造的车辆使用“无铅汽油”并具有某些相关特征。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1 年 2 月 13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ADR 42一般安全要求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一般设计和施工要求,以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相关章节:/00 /01 /02 /03 /04 /05
ADR 43车辆配置和尺寸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车辆配置和尺寸的要求。相关章节:/00 /01 /02 /03 /04
ADR 44特定用途车辆要求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以下车辆的构造要求:
‘出租车’; “拖车”; ‘杆式拖车’;液化石油气燃料车辆;紧急车辆;和房车/“大篷车”。 ADR 44 的要求与特定车辆的具体要求有关。
相关章节:/00 /01 /02
ADR 45  ECE 法规未涵盖的照明和光信号设备本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光度要求,确保车辆驾驶员有足够的照明,并向其他道路使用者发出车辆的位置、方向、意图和运动信号,而无需为其他道路使用者制造过度的眩光。相关章节:/00 /01
ADR 46前照灯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前照灯的光度要求,该要求将为车辆驾驶员提供足够的照明,而不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产生过度的眩光。相关章节:/00
ADR 47后向反射器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后向反射装置的尺寸、光度和稳定性要求,当安装在车辆上时,这些装置将确保它们有效地警告车辆的存在。相关章节:/00
ADR 48后牌照照明装置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通过反射照亮后牌照的设备的光度要求。相关章节:/00
ADR 49  前后位置(侧)灯、刹车灯和轮廓标记灯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光信号装置的光度要求,当从前面和后面观察时,这些装置将指示车辆的存在、宽度和位置。相关章节:/00
ADR 50前雾灯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前雾灯的光度要求。相关章节:/00
ADR 51灯丝灯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白炽灯的尺寸和光度要求,以确保安装在灯单元中时的可互换性和正确功能。相关章节:/00
ADR 52后雾灯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后雾灯的光度要求,用于通过发出比后位(侧)灯更高强度的红色信号使车辆更容易从后方看到。相关章节:/00
ADR 53L 组车辆的前后位置灯、刹车灯、方向指示灯和后牌照灯本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安装在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和类似车辆上的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方向指示灯和后牌照照明装置的光度要求。相关章节:/00
ADR 54轻便摩托车前照灯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为轻便摩托车使用产生一个单近光的白炽灯的前照灯指定光度要求。相关章节:/00
ADR 55摩托车前照灯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为摩托车和其他 L 组车辆提供的前照灯的光度要求。相关章节:/00
ADR 56助力车噪音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对轻便摩托车发出的外部噪音进行规定,以限制这些车辆对社区噪音的贡献。相关章节:/00—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该标准已被 ADR 83/… 取代,适用于新车。
ADR 57L 组车辆的特殊要求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为 L 组车辆的构造规定特殊要求。相关章节:/00
ADR 58 – 为雇佣和奖励设计的综合巴士的要求本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为设计和用于许可、出租和奖励的公共汽车的建造规定要求。相关章节:/00
ADR 59综合侧翻强度标准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确保公共汽车上层建筑能够承受翻车事故中遇到的力,以便在翻车事故期间和之后保持剩余空间。相关章节:/00
ADR 60中央高位刹车灯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对车辆后部附加的“中央高位制动灯”的要求,以向车辆后部的其他道路使用者提供额外的指示,即车辆驾驶员正在应用行车制动器。相关章节:/00
ADR 61车辆标记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车辆标记的要求。相关章节:/00 /01 /02 /03
ADR 62车辆之间的机械连接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车辆及其配件之间机械连接装置的要求,以确保车辆组合的积极机械接合,并禁止装置在它们所承受的任何力的作用下打开或脱离。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影响。相关章节:/00 /01 /02
ADR 63设计用于公路列车的拖车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为设计用于“总组合质量”不超过 125 吨的“公路列车”的拖车指定附加要求。相关章节:/00
ADR 64设计用于公路列车和 B-Double 的重型货车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为设计用于“公路列车”和“B-Doubles”的牵引车辆指定额外的设计和构造要求。相关章节:/00
ADR 65重型货车和重型综合车的最高道路速度限制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指定用于限制重型货车和重型公共汽车的最大道路速度的设备或系统。相关章节:/00
ADR 66综合巴士的座椅强度、座椅锚固强度和衬垫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某些公共汽车的“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和安全带“固定装置”的强度要求;并用于保护乘员免受“座椅”和扶手上的附件的伤害。
该标准包括对“座椅”本身和配备“座椅”的车辆的要求。
相关章节:/00—对于自 1995 年 7 月 1 日起的新 MD3 和 MD 4 车辆以及自 1994 年 7 月 1 日起的新 ME 车辆,该标准已被 ADR 68/…取代。
ADR 67在三轮车辆上安装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确保车辆上的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的安装不影响这些装置的有效运行。相关章节:/00
ADR 68巴士乘员保护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为某些公共汽车规定安全带要求、“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安全带“固定装置”和“儿童约束装置固定装置”的强度,以及保护乘员免受“座椅”冲击的规定。 “座椅”和扶手上的座椅靠背和配件。相关章节:/00
ADR 69全面的正面碰撞乘员保护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在完全正面测试碰撞中,根据在外侧前座位置的拟人假人上测量的力和加速度来指定车辆的耐撞性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这些座位位置的乘员造成伤害的可能性。相关章节:/00
ADR 70柴油发动机车辆的废气排放控制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通过限制从装有“柴油发动机”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系统排放到大气中的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来减少空气污染。此 ADR 是 ADR 30相关章节:/00 的补充,该 ADR 限制此类车辆的废气排放。相关章节:/00—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该标准已被新轻型车辆的 ADR 79/…和新重型车辆的 ADR 80/…取代。
ADR 71临时使用备用轮胎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临时使用备用轮胎/车轮组件的要求。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3 年 12 月 9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ADR 72动态侧面碰撞乘员保护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根据拟人假人测量的力和加速度来指定碰撞价值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侧面碰撞中乘员受伤的可能性。相关章节:/00
ADR 73抵消正面撞击乘员保护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根据拟人假人测量的力和加速度来指定碰撞价值要求,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在偏移正面碰撞中对乘员造成伤害的可能性。相关章节:/00
ADR 74侧标志灯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用于增加道路车辆侧面能见度的侧示灯的光度要求。相关章节:/00
ADR 75前照灯清洁剂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前照灯清洁器的安装和测试要求,如果这些安装和测试安装在车辆上。相关章节:/00
ADR 76日间行车灯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对日间行车灯规定光度要求,以提高车辆在日光下的醒目度。相关章节:/00
ADR 77气体放电前照灯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配备气体放电光源的机动车辆前照灯的光度要求。相关章节:/00
ADR 78气体放电光源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气体放电光源的尺寸、电气和光度要求,以确保安装在气体放电前照灯中时的可互换性和正确功能。相关章节:/00
ADR 79轻型车辆排放控制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轻型车辆的废气和蒸发排放要求,以减少空气污染。相关章节:/00 /01 /02 /03 /04
ADR 80重型车辆排放控制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重型车辆的废气排放要求,以减少空气污染。相关章节:/00 /01 /02 /03
ADR 81轻型车辆的燃料消耗标签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车辆油耗和二氧化碳(CO2)排放量的测量要求,以及车辆油耗标签的设计和应用。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3 年 7 月 1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相关章节:/01 /02
ADR 82发动机防盗器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用于安装在车辆上的发动机制动装置的要求,以防止车辆被自己的发动机驱动而开走。相关章节:/00
ADR 83外部噪声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对机动车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生的外部噪声进行限制,以限制机动交通对社区噪声的影响。相关章节:/00
ADR 84正面欠载冲击保护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将车辆在正面碰撞中跑偏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的要求。相关章节:/00
ADR 85杆侧冲击性能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通过限制杆侧碰撞测试中拟人化测试设备测量的力、加速度和偏转以及其他方式来降低车辆乘员在侧面碰撞碰撞中严重和致命伤害的风险。相关章节:/00
ADR 86停车灯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驻车灯的光度要求,旨在用于引起对静止车辆存在的注意。相关章节:/00
ADR 87弯道灯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转弯灯的光度要求,用于为靠近车辆前角的道路部分提供补充照明,即车辆将转向的一侧.相关章节:/00
ADR 88电子稳定控制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要求,以降低涉及车辆失去方向控制的碰撞风险,包括导致车辆侧翻的风险。相关章节:/00
ADR 89制动辅助系统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制动辅助系统的要求,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制动性能。相关章节:/00
ADR 90转向系统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确保在正常操作和故障条件下安全转向。相关章节:/00
ADR 91后部欠载冲击保护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车辆在追尾碰撞中从“半挂车”下方行驶而造成的伤害风险。相关章节:/00
ADR 92外部预测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降低在发生碰撞时被车辆撞到或擦过车身的人员造成身体伤害的风险或严重性。相关章节:/00
ADR 93前视场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确保驾驶员在车辆前方的任一侧和各个方向都有足够的视野。相关章节:/00
ADR 94声音警告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安装在车辆上的声音警告装置的要求。相关章节:/00
ADR 95轮胎的安装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充气轮胎在车辆上的安装要求。相关章节:/00
ADR 96商用车轮胎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主要为商用车设计的新型充气轮胎的要求。相关章节:/00
ADR 98乘用车和轻型货车的高级紧急制动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安装在乘用车(公共汽车除外)和轻型货车上的高级紧急制动系统的要求,以避免或减轻车道碰撞和行人碰撞中追尾的严重性。相关章节:/00 /01

标准列表介绍原文地址:

https://www.infrastructure.gov.au/infrastructure-transport-vehicles/vehicles/vehicle-design-regulation/australian-design-rules/third-edition

ADR标准下载地址:

Zip版本:

https://www.infrastructure.gov.au/sites/default/files/migrated/vehicles/design/files/ADR-Resource-No2-Nov2018.zip

ISO版本:

https://www.infrastructure.gov.au/sites/default/files/migrated/vehicles/design/files/ADR-Resource-No2-Nov2018.iso

以上连接均为澳大利亚政府官方网站,可放心下载。

如有读者无法下载,可联系工科生小书架网站免费索要。

ADR – Australian Design Rules 澳大利亚设计准则简介

在澳大利亚以外的国家/地区制造用于销售的车辆通常被禁止进口到澳大利亚,除非它们符合适用的 ADRs 并且改装工作由授权的合规工程师检查和认证。

澳大利亚设计规则 (Australian Design Rules – ADRs) 是车辆安全、防盗和排放的国家标准。 ADRs 通常以性能为基础,涵盖乘员保护、结构、照明、噪音、发动机废气排放、制动和一系列杂项等问题。

当前的标准,即第三版 ADRs,由澳大利亚政府根据 1989 年机动车标准法案进行管理。该法案要求所有道路车辆,无论是在澳大利亚新制造的,还是作为新车或二手车进口的,都必须遵守在制造和供应到澳大利亚市场时的相关 ADRs。当道路车辆首次在澳大利亚道路上使用时,相关州或领地政府的立法通常要求其在制造时继续遵守相关的 ADRs。

  • 第一版 ADR

为试运行版本,它们并未被国家或州/地区法律采纳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套标准。

  • 第二版ADR

于 1969 年 1 月 1 日首次生效。这些 ADRs 是根据州/领地法律选择性适用的。随后,它们在 1989 年 9 月 1 日由联邦政府公报(特别公报系列)第 S 291 号发布的 1989 年第 2 号决定中成为国家标准的一部分。

  • 第三版 ADR

1983 年 2 月,澳大利亚交通咨询委员会 (ATAC) 第 63 次会议在对车辆监管系统进行了全面审查后,决定制定第三版 ADR。批准了与 ADR 发展有关的几项主要建议。首先是应积极寻求车辆安全标准的国际统一,密切关注车辆类别和特定 ADR 与国际同行的一致性,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独特的要求是合理的。另一个是与新车设计和制造有关的所有法规都应纳入国家 ADR 系统。

第三版 ADR 于 1983 年 2 月至 1986 年 12 月期间在 ATAC 的主持下制定,于 1988 年 7 月 1 日起作为 1989 年机动车辆标准法的国家标准于 1989 年 8 月 2 日生效(公报编号 S 264) .正如最初发布的那样,第三版 ADR 是有效的第二版 ADR 和合并条例草案的现有基本“设计和施工”要求的组合。此后,它们已被添加和修改,以反映社区的进一步需求。

ADR的开发与审查

ADR 的开发继续作为正常审查和修订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包括监测国际发展,并涉及与该部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定期磋商。这确定了影响现有 ADR 的实施问题或因素的变化,以及引入新 ADR 的任何需要。 ADR 还应尽可能每十年进行一次全面审查,以确保它们保持相关性、成本效益,并且不会成为进口更安全的车辆和车辆部件的障碍。

公众对 ADR 修正案草案、新 ADR 草案和现有 ADR 全面审查草案的公众意见是该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澳大利亚设计规则发展计划和公众意见。

大部分磋商是在为此目的建立的机构安排内进行的。所需的分析和咨询的机构取决于新的或修订的 ADR 预计对行业或道路使用者的影响程度。磋商可能涉及以下部分或全部团体: 战略车辆安全与环境小组 (SVSEG);包括技术联络组 (TLG) 在内的澳大利亚机动车认证委员会 (AMVCB);基础设施和运输高级官员委员会(ITSOC);以及基础设施和交通部长会议。

SVSEG 和 AMVCB/TLG 由政府(澳大利亚和州/领地)、行业制造和运营部门(包括联邦汽车工业商会和澳大利亚卡车运输协会等组织)的代表以及消费者和道路使用者(特别是通过澳大利亚汽车协会)。

ITSOC 由澳大利亚和州/领地基础设施、交通和道路车辆管理部门的首席执行官组成。

基础设施和交通部长会议由负责基础设施和/或交通事务的澳大利亚、州/领地和新西兰部长组成。

新的 ADR 或增加现有 ADR 严格性的重大变化可能需要交通部长投票。在这次投票之后,基础设施、运输和区域发展部长可以确定新的或修订的标准。

如果准备监管影响声明以审查拟议的新的或修订的 ADR,则它必须符合澳大利亚政府或澳大利亚政府委员会要求并由最佳实践监管办公室管理的最佳实践监管影响分析。

ADR的国际接轨

澳大利亚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使国家车辆安全标准与国际法规保持一致,并考虑采用联合国 (UN) 的国际法规。澳大利亚是联合国 1958 年协定和 1998 年协定的签署国。协调政策对于履行世界贸易组织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承诺也很重要。

RVS立法

为了支持首次向澳大利亚市场提供的所有道路车辆的安全、环保和防盗性能,2018 年道路车辆标准法案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取代了现有的 1989 年机动车标准法案。 RVSA 监管框架的运作包含在附属立法《2019 年道路车辆标准规则》(规则)中。 RVSA、规则和其他相关立法统称为道路车辆标准 (RVS) 立法。

ADRs 原文下载地址:https://www.infrastructure.gov.au/infrastructure-transport-vehicles/vehicles/vehicle-design-regulation/australian-design-rules/downloadable-resource